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提示:本通知主要是面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他条件详见通知正文)。
请符合条件者,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申报材料,4月25日17:00前发hjyjs@bjtu.edu.cn,并致电010-51681262徐老师处,确认您的材料查收情况(如是微信好友,也可微信确认)。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毕业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参选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三、相关要求
1.本次申报的毕业生同时符合《关于申报北京交通大学赴重点领域、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典型人物的通知》env.bjtu.edu.cn/cms/item/2072.html的申报条件,请同时参加该奖项申报(该奖项符合基本条件的,学院不限名额向学校推荐)。
2.学院将择优推荐1人到学校参评,学校择优先上级部门推荐。
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请填写“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推荐表(附件1),并于2024年4月25日17:00前将推荐表(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推荐表)发送至hjyjs@bjtu.edu.cn。
(联系方式:徐老师,010-51681262)
附件1.“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
环境学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