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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

2024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环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学校制定下发的《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发〔2019〕41号),以及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资通〔2024〕11号文件《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2024-2025学年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拟对我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采用线上的方式开展认定工作

现将学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保证认定标准和尺度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结合民主评议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3.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同时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学生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二、认定对象

2024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新生,学生复学、硕转博等情况如有认定需求需在本次新认定,如有其他年级学生家庭突发困难,也可随本次新生一并申请。特殊类型困难家庭学生原则上均应被认定。

三、组织机构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本次认定和资格复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并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参照《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要求,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年级认定评议小组, 构成如下。

1.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长:严伟恒

 员: 徐春玲    

2.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

 长:徐春玲

 员:年级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年级内各班级负责人

四、认定等级

本次认定等级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及要求见《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五、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9月6

-99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及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公布通知发布给全体学生,启动困难认定相关工作。

新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dxxyzhxg.bjtu.edu.cn/),在业务中心中选择发起业务。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附件2)。

910

-9月11

年级评议小组,根据初步困难等级认定结果,与了解到新生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供给学生生活费,特别是新生入校以来的实际生活表现进行比对,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困难等级,并由小组长给出评议结果在系统中形成认定结果。

912

年级辅导员对本年级的认定结果进行确认。

913日

-9月14

学院认定工作组审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915

-9月1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院进行沟通调整。

916日

经沟通调整后,学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9月24日前

公示结束后,学院报送最终确认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给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工作要求

1.学生务必线上申请,智慧思政系统可以从mis系统应用中心的109号模块进入。填写申报信息前,请查阅附件2:智慧思政困难认定系统操作指南,具体提交信息阶段,提供的材料越详实越好,务必认真查阅并如实提供材料和信息。如有其他困难相关信息在申报系统内未体现的,可单独情况介绍发给chlxu@bjtu.edu.cn,并微信提醒辅导员查阅。

2.校院两级的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的监督电话为51685223,电子邮箱为xszzzx@bjtu.edu.cn,学院的监督电话为51681262,电子邮箱为chlxu@bjtu.edu.cn反映情况一般应具实名。

3.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于学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进行通报。

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各类资助工作的基础;困难认定结果,是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及社会相关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各类补助的重要依据。

七、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政策,深入推进精准资助,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突发家庭困难学生、孤残学生、低保边缘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应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目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信息系统已对接,请确保困难认定结果不漏掉其中任意一名特殊困难学生(毕业生除外)。若学生自愿放弃申请困难认定,须出具个人自愿放弃困难认定的说明。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附件2:智慧思政困难认定系统操作指南

 

环境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496

附件: